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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開展覽「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部分農業區為河道用地、河道用地兼供道路使用、垃圾處理場用地,部分垃圾處理場用地為河道用地,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河道用地〈配合『湳仔大排(虎尾區)系統-湳仔大排(虎尾區)治理計畫-安慶圳大排治理計畫』〉)」計畫書、圖,並舉辦說明會。

刊登日期:2015/10/29
發文日期:2015/10/29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043600961B號
主旨:公告公開展覽「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部分農業區為河道用地、河道用地兼供道路使用、垃圾處理場用地,部分垃圾處理場用地為河道用地,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河道用地〈配合『湳仔大排(虎尾區)系統-湳仔大排(虎尾區)治理計畫-安慶圳大排治理計畫』〉)」計畫書、圖,並舉辦說明會。
依據: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及內政部104年9月9日內授營都字第1040813851號函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及內政部104年9月9日內授營都字第1040813851號函辦理。一、公開展覽期間:自民國104年11月1日至民國104年12月3日止。
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分別於本府城鄉發展處、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及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展覽,並於104年11月17日上午10時整假斗南鎮公所辦理公開說明會,另訂於104年11月18日上午10時整假虎尾鎮公所辦理公開說明會。
三、公開展覽期間內,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,請將意見以書面向本府提出,俾供提都市計畫委員會議之參考。
四、提出意見之格式用紙請在公開說明會會場索取或向本府城鄉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、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或雲林縣斗南鎮公所索取。